欢迎来到中国地震局老年大学!

您的位置:首页 > 新闻信息 > 政策之窗 > 详细内容
中国地震局关于加强老年教育工作和老干部活动场所建设的意见

中震退发〔2010〕89号

关于印发《中国地震局关于加强老年教育工作和老干部活动场所建设的意见》的通知

        各省、自治区、直辖市地震局,各直属单位:

        现将《中国地震局关于加强老年教育工作和老干部活动场所建设的意见》印发给你们,请遵照执行。

         


二○一○年十月二十八日

         
 

中国地震局关于加强老年教育工作和老干部活动场所建设的意见

        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》、《中组部、文化部、教育部、民政部、全国老龄工作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做好老年教育工作的通知》和中组部《关于进一步加强新形势下离退休干部工作的意见》(中组发〔2008〕10号)的精神,结合地震系统的实际,特提出《中国地震局关于加强老年教育工作和老干部活动场所建设的意见》,请各单位在离退休工作中参照执行。

        一、加强老年教育工作和老干部活动场所建设的意义

        教育事业是社会建设的一个基本组成部分。老年教育作为特殊形式的成人教育,作为社会文化教育的一种,其本质属性是教育。全面加强社会建设,实现党的十七大提出“建设全民学习、终身学习的学习型社会”的目标,老年教育事业作为社会建设的一部分,具有重要现实意义。

        老年教育是终身教育的重要组成部分,也是老年人权益保障的重要内容。老年教育工作要提高老年人思想道德水平和科学文化素质,达到增长知识、丰富生活、陶冶情操、服务社会的目的。

        开展老年教育,不断满足老同志日益增长的精神文化需求,是提高老同志整体素质、生活质量和实现建设小康社会目标的重要措施。老年大学和老干部活动场所是离退休老同志实现“老有所教、老有所学、老有所乐、老有所为”的重要阵地,是党和国家对老干部政治上关心、生活上照顾的具体体现。

        二、老年教育和老干部活动场所的组织形式与基本内容

        老年大学和各类学习班是老年教育的基本形式。老干部活动、学习场所是老年教育的依托条件,是加强老干部思想政治建设、满足离退休干部精神文化生活需求的主阵地,是联系广大离退休人员的桥梁。离退休党支部是老年教育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。

        老年教育的基本内容为:思想教育、文化教育及健康知识教育等。思想教育包括时事政治、道德修养等;文化教育包括科学文化与艺术、文学作品与欣赏等;健康知识教育包括合理的养生之道、科学的保健方法、运动与健身、心理卫生等。

        三、加强老年教育工作和活动场所建设的措施

        (一)办好老年大学,促进我局老年教育工作不断发展。

        中国地震局离退休干部办公室负责管理中国地震局老年大学,成立中国地震局老年大学校务委员会,负责制订教学计划和一系列规章制度,研究和解决老年大学发展中的新情况、新问题,办出我局老年大学的特色。

        局属各单位要积极创造条件开办老年大学分校和老年课堂,不断扩大办学规模,逐渐形成办学网络。场地达到一定规模,教学设施比较齐全,学员达到一定数量,师资、工作人员力量充足且具备一定办学经验的单位,可申请成立中国地震局老年大学分校。经校委会考核合格后,由局离退办统一制作并悬挂“中国地震局老年大学﹡﹡分校”牌匾。挂牌的分校可获得文体器材、教学设备方面的支持。暂时不具备办学条件的单位,要充分利用社会资源,联合办学或鼓励老同志就近参加学习活动,使老同志充分享受到受教育的权利。

        中国地震局老年大学(分校)和老年课堂要坚持“增长知识、丰富生活、陶冶情操、增进健康、服务社会”的办学宗旨。实现“老有所养、老有所医、老有所教、老有所学、老有所乐、老有所为”的有机结合。支持和鼓励学员用学到的知识技能服务社会。努力把老年大学办成多层次、多学科、实用型、开放型的知识乐园。

        (二)继续办好各种专业学习班和娱乐团(队),开展经常性的自我教育和自娱自乐活动。

        从有益于离退休干部身心健康出发,组织开展丰富多彩、积极向上的文体活动。坚持“教、学、乐、为”相统一的原则,把思想性、政治性与科学性、知识性、趣味性有机结合起来。继续办好书法绘画、诗词楹联、电脑知识、体育健身等专业学习班,可以成立老同志合唱团、舞蹈队、器乐队等。以大家喜闻乐见、形式灵活多样、内容丰富多彩为目标,不断充实和完善老年教育工作。

        (三)积极培养老年文体活动骨干,营造健康向上的文化氛围。

        要充分利用老年大学(分校)和老年课堂,注重培养老年文体骨干,以带动和活跃本单位离退休人员的文化娱乐生活。利用传统、重大节日,围绕党的中心工作和防震减灾大局,积极开展文艺演出或体育活动,让老同志走出来、动起来、乐起来。

        (四)加强老干部活动场所建设,满足老同志日益增长的精神和文化需求。

        各单位要从本单位实际情况出发,因地制宜,努力把老干部活动场所建设好。要坚持“合理、节俭、实用、同步”的原则,保证老干部活动场所的面积、经费投入要与离退休人员总数不断增长相适应,与本单位事业发展同步;要加大投入,改善条件,逐步解决场地狭小、设备陈旧等问题。力争到2015年,达到如下基本标准:离退休人员100人以下的单位,活动场所面积不少于100m2;离退休人员100人—200人的单位,活动场所面积不少于150m2;离

上一篇:中国地震局离退休干部工作领导责任制
下一篇:中国地震局老干部活动中心老年大学管理办法(试行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