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中国地震局老年文化体育协会章程(试行)

中震退函〔2012〕21号

   

  关于印发《中国地震局老年文化体育协会章程(试行)》的通知

         

    各省、自治区、直辖市地震局,各直属单位:

        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届六中全会精神,推进防震减灾文化建设,按照我办2012年工作要点及工作安排,经局领导同意,决定成立中国地震局老年文化体育协会。现将《中国地震局老年文化体育协会章程(试行)》(见附件1)印发给你们,请在推进老年文化建设中参照执行。

    依据《中国地震局老年文化体育协会章程(试行)》,结合我局离退休干部工作实际情况,经研究,首先在京区组成10个老年文化体育协会分会(见附件2)。请牵头单位做好组成分会的相关工作,并积极开展活动。

         

    附件1:《中国地震局老年文化体育协会章程(试行)》

    附件2:中国地震局老年文化体育协会各分会及牵头单位安排表

         

  二〇一二年四月五日

         

        

    附件1

         

  中国地震局老年文化体育协会章程

  (试  行)

        

  第一章 总 则

   

    第一条 为认真贯彻《全民健身计划(2011-2015年)》,落实中国地震局防震减灾文化建设的要求,进一步加强地震系统老年文化建设,促进我局老年文化体育活动的开展,成立中国地震局老年文化体育协会。

    第二条 中国地震局老年文化体育协会(简称“老年文体协会”)是在中国地震局离退休干部办公室领导下的群众性文化体育组织。

    第三条 地震系统老年文化体育工作是防震减灾文化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,是离退休干部工作的重要内容。

    第四条 老年文体协会的宗旨:组织、引导地震系统离退休人员开展群众性老年文化体育活动,把促进离退休人员锻炼身体、增强体质、陶冶情操、丰富精神文化生活作为重要工作目标,为防震减灾精神文明建设、文化建设和构建和谐社会服务。

    第五条 老年文体协会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,遵守社会道德风尚,提倡科学锻炼,增进身心健康,促进家庭和睦、社会和谐稳定。

        

  第二章 任 务

         

    第六条 老年文体协会按照中国地震局离退休干部办公室的有关规定,并根据实际情况,开展下列工作:

    1、宣传、组织、协调地震系统离退休人员参加全民健身和文体活动,指导地震系统老年文化体育工作的开展;

    2、组织开展丰富多彩的健身、表演和竞赛活动;

    3、培训指导地震系统离退休人员文化体育骨干,推广适合离退休人员的文化和健身项目;

    4、总结交流经验,表彰先进。

        

  第三章 组 织

         

    第七条 老年文化体育协会下设若干分会,中国地震局离退休干部办公室确定各分会牵头单位,由牵头单位负责组成分会。

    老年文化体育协会根据发展需要视情况调整或增设新的分会。

    第八条 老年文体协会设主席1人、副主席2人、秘书长1人、副秘书长2人和理事若干。

    老年文体协会设理事会。老年文体协会主席、副主席、秘书长、副秘书长、各分会主席、各分会秘书长为协会理事。

    第九条 协会各分会设主席、副主席、秘书长各1人。主席由牵头单位指定老同志担任,秘书长由牵头单位老干部工作部门负责人担任,副主席由协会各分会会员选举产生。

    老年文体协会主席、副主席、秘书长在协会各分会主席中选举产生。副秘书长由中国地震局离退休干部办公室综合处、老年教育活动处负责人担任。

    协会理事会成员每届任期三年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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